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(yao)問題如下(xia):
1.租賃前雙(shuang)方調研(yan)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(ru)事前認為租賃設備比較合算,而實(shi)際施工中由(you)于某些(xie)原因致(zhi)使租賃時間延長或工作(zuo)量增(zeng)加,導致(zhi)租賃費用大增(zeng);
由于對(dui)施工機械性能不了(le)解,從而(er)使(shi)租賃設備形(xing)成(cheng)大馬拉小車而(er)增加了(le)費用(yong)。
2.目前(qian)尚無設(she)備租賃標準(zhun)化格式(shi)合同(tong)文本,造(zao)成(cheng)租賃合同(tong)不(bu)嚴(yan)密,履行中發生糾紛(fen)。
雙方在(zai)簽訂合同時,由于對(dui)大型機械(xie)使用風險意(yi)識不強(qiang),合同缺乏準確(que)性(xing)、嚴密性(xing),對(dui)設備返還狀況和(he)完整性(xing)沒有嚴格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操作人員隨機而來,但機械日常維修(xiu)由誰負責在(zai)合同中未說(shuo)清楚,造成設(she)備在(zai)現(xian)場管理不(bu)善,使(shi)設(she)備租(zu)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(she)備進入施(shi)工現場(chang)后(hou),承租(zu)方(fang)對設(she)備的使(shi)用管理不善(shan),施(shi)工方(fang)案不完善(shan)和未制(zhi)定(ding)租(zu)賃設(she)備現場(chang)管理辦法,致使(shi)設(she)備閑置(zhi),降(jiang)低使(shi)用效(xiao)率(lv)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(yao)選(xuan)擇(ze)好租賃(lin)公司,還不可對合同馬虎。否則后(hou)期(qi)出現問(wen)題將(jiang)是一個很大的麻煩。